怎样计算二手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交纳的税出售方? |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5-31 15:12) 点击:297 |
怎样计算二手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交纳的税出售方? 已购经济适用房业主出售房屋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对于出售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据房屋所处 区域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总额的10%补交综合 地价款。 另一种情况,对于出售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 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必须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客户,对出售方来 说,可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 用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 购买其他地方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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