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汤森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免费咨询南阳在线律师 汤森律师15936410020: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6 15:54)    点击:274

 免费咨询南阳在线律师 汤森律师15936410020: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在吴先生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该商品房不能办理转让手续。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汤森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土地征收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汤森律师,汤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汤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3641002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汤森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阳律师 | 南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汤森律师主页,您是第3304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