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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权利行使期限如何规定?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9-07 17:01)    点击:278

婚姻权利行使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的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以该婚姻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十条规定的婚姻的无效情形为由,申请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的法定期限为一年,一年期限满后,不得再行使此 项权利,即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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