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汤森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二手房禁止买卖情形有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26 11:40)    点击:332

二手房禁止买卖情形有哪些?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9)境外人士买卖的限制

  委托人,出于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的考虑,国家安全部门规定:有些地域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给境外人士的。

  可向房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

  要合理提示委托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为保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要提供委托人其所购买的商品房应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汤森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土地征收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汤森律师,汤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汤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3641002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汤森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阳律师 | 南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汤森律师主页,您是第3254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