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汤森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承诺的期限如何计算?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12-02 16:09)    点击:371

承诺的期限如何计算?

承诺,是受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本条是对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的规定。

以信件或者电报等发出要约,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如何确定承诺期限的起止时期,以决定何时不再受要约之拘束、是否作出承诺、何时作出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承诺等,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参考了公约和通则,规定了两种标准。

1、信件与电报,以信件作出的要约,其承诺期限自信件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中没有载明日期则从信封上的日期起算,电报则从交发时起算。

2、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承诺期限从到达受要约人时起算。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汤森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土地征收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汤森律师,汤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汤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93641002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汤森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阳律师 | 南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汤森律师主页,您是第32545位访客